朱先深 发表于 2019-10-5 10:14:39

山东省莒县浮来山镇庞家泉联中胡文德玩忽职守把我害惨了

山东省莒县浮来山镇庞家泉联中胡文德玩忽职守把我害惨了
为什么要把任教十五年的民办教师定义为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加以辞退?是不是合法的?


1987年12月山东省莒县民办教师建立档案时,庞家泉联中胡文德为什么要把部分1985年——1986年任教十五年的民办教师定义为”临时代课民办教师”?任教十五载后无情辞退?这是不是合法的?

我们知道,所谓的临时这个概念是指时间极其短暂,瞬间。例如临时工等,那么山东省莒县浮来山镇庞家泉联中胡文德把任教十五年的原民办教师定义为“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后,于1999年7月一刀切被辞退,违背了《85鲁教人字116号文》违反了国家教委1986年12月《通知》。辞退之前,没有让这部分民办教师参加职称评审,没有让他们参加竞岗,没有让他们这个参加选招考试,他们任教的十五年没有任何竞争平台,最后对合格民办教师”一棍子打死”,一刀切辞退,请问,胡文德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

莒县浮来山镇庞家泉联中胡文德校长玩忽职守,违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对弱势群体——为农村教育做出巨大贡献的民办教师“霸王硬上弓”辞退,这个问题到底对还是不对?任教十五载,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莒县浮来山镇庞家泉联中胡文德把民办教师变成“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在原《临沂地区中小学临时代课民办教师》登记造册,既然是临时代课民办教师,那么当时国家一定会制定相关文件解决这个“临时”问题,但是在莒县有许多出台解决代课教师的操作,都是针对代课教师的,没有出台一项政策是解决“临时代课民办教师”的措施。例如每年一次的代课教师选招考试,都不让这部分“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参加,也就是说,每年莒县教育局的选招考试,都不让胡文德填写的“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同代课教师一起参加选招考试,十五年过去了,这部分老师美好青春度过了,一直不能参加民办教师的职称评审,不能参加代课教师的选招考试,这部分“临时代课民办教师”任教十四年——十五年后,于1999年7月却被当做“代课教师”一刀切辞退下来!可是就在这所学校里,却有不合格人员竟然1987年以后加入到民办教师行列,并且通过造假档案转正为公办教师,莒县浮来山镇庞家泉联中校长胡文德真是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啊!相关部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写到这里,我不禁黯然神伤,我突然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阿Q,当年阿Q想**假洋鬼子不让阿Q**,最后阿Q被戴着“**党”的帽子押上了断头台!当年“临时代课民办教师”想参加教育局组织的代课教师选招考试,但是不让参加考试,因为身份是“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可是1999年7月莒县开始清退代课教师,却把“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当做代课教师一起辞退了,当年不让“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一起参加选招考试,只让代课教师参加选招考试,可是最后的辞退却把“临时代课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一起辞退,天下奇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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